第一部分 评审资格
1. 参评人必须参加完意象对话初级班和中级班培训;
2. 在参加完意象对话中级班培训后至少经过了一年的意象对话自我分析;
3. 完成了《意象对话练习计划》中的每一个练习。
4.参评者需由珍珠级及珍珠以上级意象对话心理咨询师的推荐。
第二部分 提出参审
1. 在每年“中国意象对话学术研讨会”期间(8月份左右)将进行意象对话珍珠级资格的评审,符合资格的意象对话学员可以在会议报名时提交自己的申请,研究中心会在会议期间安排评审工作;
2. 在“中国意象对话学术研讨会”之外的时间里,意象对话学员也可以提出评审珍珠级资格的要求,但必须提前一个月与意象对话研究中心联系,并提交参评论文,以便于安排评审工作;
3. 参评人须提交一篇论文,论文内容可以是意象对话研究的论文,或与意象对话相关的文化研究等,也可以是用意象对话作自我成长的报告等。论文格式,字数不限,以展现自己的真实水平为此参评论文的指导方针;
4. 研究中心在综合“意象对话级别评审委员会”各委员和参评者的时间后最终确定评审时间与地点;
5. 研究中心将参评者提交的参评论文在参评日之前一星期提交给各委员;
6. 珍珠级评审费用为200元/人次。
第三部分 评审过程
1. 意象对话级别评审委员会选出本次评审委员会的负责人;
2. 参评人自述学习意象对话以来的成长经历、感想和收获、思考和发现等;
3. 评审委员会各委员根据参评者提交的论文以及参评者的自述提出问题,参评者回答;
4. 参评者退场,各委员根据参评情况讨论、表决,形成本次评审的最终结果;
5. 本次评审委员会的负责人向参评者宣布本次评审的最终结果。
第四部分 其他
1. 评审的整个过程需要北京意象对话研究中心的工作人员在旁记录,此记录由北京意象对话研究中心归档保存;
2. 评审委员会的各委员以及参评人须在参评记录上签字;
3. 如通过此次评审,北京意象对话研究中心会尽快制作珍珠证书颁发给新的珍珠;
4. 如未通过此次评审或被评审委员会授予“准珍珠”资格,则参评人可在本次评审半年后提出新的参评请求或授予“珍珠”的请求(评审费用需重新交付);
5. 如参评者对评审结果或评审委员会的某些决议持有异议,可于评审结束一星期内向意象对话专业委员会提出审核本次评审工作的正式书面请求,并提交详细的事件说明,意象对话专业委员会在调查讨论后给予最终决定;
6. 其余相关规定请参照北京意象对话研究中心的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7. 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意象对话研究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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