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心理健康标准:
a)对自己的心理状态和心理问题有初步的自知;
b)在意识和潜意识中有初步的完善自我、增加自知、自我成长的愿望;
c)至少能在部分情况下,能对自己的情结或情绪反应做调节;
d)不存在可能对自己和他人产生重大危险的严重情结。
2.能力标准:
a)能够了解意象对话的基本理论:心理能量说、常见意象的象征意义、某一种心理障碍或问题的形成和解决思路;
b)能够掌握意象对话的基本技术:意象对话的操作、阻抗的处理、移情的处理、曾经至少有过一次能觉察出来的共情体验;
c)能够有最基本的感受意象和别人心理活动的能力;
d)能够有用意象对话的观点分析梦、艺术品、文化现象、行为和症状的基本能力;有至少一次意象对话实习咨询,并做出报告。
3.其他标准:
a)至少学习意象对话超过一年;
b)至少做过四十小时的自我分析,并接受过督导的指导、咨询和训练;
c)督导(只有具备意象对话初级资格的人才可以做督导)书面保证申请者符合标准;
d)没有严重不道德的行为。
4.评定过程:
a)由总负责人组织,已获得珍珠级资格的人员至少5人组成评审委员会。3/5以上(不含)同意通过;
b)评审开始前,由负责人组织对本评审标准进行领会与复习。
5.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意象对话研究中心所有。
注:符合评审资格并有意参加评审者,请联系意象对话心理学研究中心,索要评审登记表。除珍珠级别外,参加其他级别评审,请直接与意象对话心理学研究中心联系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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